为了做好继续教育学院沿街商铺招租工作,学院聘请了西宁正和价格评估事务所对所属沿街商铺的租赁底价进行了评估,胜利路沿街一层商铺铺租赁评估价格为135元/平方米/月、中华巷沿街一层商铺租赁评估价格为118元/平方米/月、中华巷沿街二层商铺租赁评估价格为63元/平方米/月。根据评估报告,学院向各沿街商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商铺的现有承租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照评估报告所显示的价格租赁。

2015年3月,继续教育学院对胜利路及中华巷沿街商铺进行了招租及合同签约仪式。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义树生、校纪委副书记曹俊智、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德成、副院长王伦邦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此次招租工作是在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指导下,在校纪委监督下,报经省财政厅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

会上,刘德成院长要求所有签订合同的承租户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条款履行合约。特别指出,如果学院因规划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收回商铺时,各承租户应无条件及时归还所租赁的商铺,商铺的装潢等经济损失由承租户自行承担;要求商铺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及转借,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学院概不负责。随后,副院长王伦邦向各承租户详细解释了合同条款,回答了承租户提出的关于商铺租赁等方面的问题。此次学院对外租赁的商铺共有35间,除编号为24号的商铺承租户主动放弃签定合同外,其余34间承租户均已签定商铺合同。

经过与省财政厅主管部门协商,报经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同意,学院于2015年4月15日在网上发布公告对学院所属第24号商铺进行公开竞租,在三天的报名期限内共有三家商户报名。4月21日,学院在四楼会议室对24号商铺进行了公开竞租,校纪委书记杨京元、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张余山、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王兆军及工作人员参加竞租活动。在竞租开始前,学院对该商铺不允许经营餐饮提出要求时,三家竞租者中的1号商户当场表示退出此次竞租,其余两家经过三轮竞价,最终2号竞租者以100元/平方米/月的价格竞得第24号商铺。

校纪委书记杨京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张余山在竞租表上签字确认,认为这次竞租活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竞租结果有效。至此,所有胜利路及中华巷沿街商铺招租及竟租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