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中心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971-6156955

1、全面负责学习中心、各函授站以及联大工作;

2、负责做好学院党政文件和部门文件的登记、分类、保管、归档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负责部门会议室管理;负责各种会议准备、议程安排、会议记录以及会议文件起草、发布工作;

4、负责部门考勤管理,做好考勤上报工作;

5、负责做好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6、负责合作办学协议的签订和实施,对合作项目进行监管;

7、负责合作办学年度招生计划,加强同招生院校交流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拟定年度招生宣传方案,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8、组织做好学习中心、函授站教学及考务工作,并按协议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

9、负责合作办学学籍管理注册等事务;做好学生学籍变动情况上报、汇总和备案工作;负责办理学生停学、转学、转专业等手续;

10、组织做好学费收缴工作;做好管理费分成核算工作;做好函授站、学习中心授课教师及外聘班主任课酬的统计和发放工作;

11、负责学习中心、函授站评估工作;包括评估资料的编制、汇总和管理;做好各种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做好毕业生名单上报、毕业证发放等工作;负责做好学位申报工作;

13、负责部门办公资产管理;负责部门印章管理;

14、负责招生咨询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15、完成部门下达的招生任务;

1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