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专业(专升本


专业代码:080703

专业名称:土木工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具备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有较扎实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实践和创新能力、终身学习能力,能在设计、施工、管理、投资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有爱国敬业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掌握必需的制图、力学、材料、地质与测量等技术基础理论和必要的结构设计、施工技术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信息获取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 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职责;具有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刻苦、乐于创新的良好素质。

2、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备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3、能够从事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建造与工程安全等土木工程相关领域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

4、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综合素质较高。通过不断学习持续拓展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应用创新能力。

5、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较强的交流沟通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6、具有终身学习理念,自主学习能力,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适应科技发展的应变能力

7、掌握一门外语,具备简单的听、说、读、写能力,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水平。

三、核心课程

结构力学、工程力学、工程制图与CAD、土力学与基础工程、建筑材料、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房屋建筑学、钢结构设计原理、工程监理等。

四、学习形式和修业年限

学习形式:业余学习;修业年限:两年半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1、学生操行评语鉴定合格,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青海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

2、按照《青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