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专业(专升本)
专业代码:120201k
专业名称: 工商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具有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及管理方法,具有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等机构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刻苦、乐于创新的良好素质。
2、具备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和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4、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工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与创新能力等。
5、了解工商管理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6、掌握一门外语,具备简单的听、说、读、写能力,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水平。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科学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8、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分析处理和创新的能力,以解决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核心课程
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管理学、财务管理、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学、生产与运作管理、项目管理。
四、学习形式和修业年限
学习形式:业余学习;修业年限:两年半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1、学生操行评语鉴定合格,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青海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
2、按照《青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