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
专业代码:120206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适应现代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意识、诚信品质、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能够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从事人力资源及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刻苦、乐于创新的良好素质。
2、具备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能有效分析和组织员工目前与未来所需的能力,具有规划未来人力的潜在需求和配置的能力。
4、具有评估人力资源规划的有效性、分析差异原因的能力,以及有效调整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并设计相应解决方案的能力。
5、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管理基础能力;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
6、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的基本能力和创新能力。
7、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8、掌握一门外语,具备简单的听、说、读、写能力,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水平。
9、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科学调查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10、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分析处理和创新的能力,以解决人力方面的实际问题。
三、核心课程
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原理、组织行为学、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与招募、人员素质测评、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工作分析。
四、学习形式和修业年限
学习形式:业余学习;修业年限:两年半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1、学生操行评语鉴定合格,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青海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
2、按照《青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