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4 号)、 《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加适应新时代成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改进教育学风建设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树立成人教育学生学术诚信意识,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特制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
一、检测对象
所有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工作程序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对学生论文质量严格把控,学生本人对论文内容负责。
2.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提交前须自行查重,查重率高于50%者, 不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查重率 低于50%者,将初稿及查重报告一并提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论文撰写进行指导,提出指导意见。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直到导师审核通过。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提交指导教师(不提交查重报告),学院对导师审核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版本作为定稿进行统一查重。
4.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版本查重率标准要低于30%,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5.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统一使用中国知网个人查重平台,网址为https://cx.cnki.net,其他平台查重无效。
三、论文提交要求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水平。指导教师要加强管理,精心指导,督促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文本格式:论文原文(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提交word以及pdf格式电子文档,文字部分不能以图片形式出现。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检查表以及答辩成绩评定表、论文附录部分等压缩后以zip格式提交。
3.命名方式:“姓名-专业-论文名称”,如“张三-经济学-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考”。
四、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办法对检测中发现的重复率过高涉嫌论文(设计)作假行为的,学院将依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4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该本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